一個比平常日子都要忙碌的週五門診,我們的門診接待員告訴我,我的一個頭頚癌病人和他的太太希望我能撥出一些時間跟他們談談。

傑姆在一年半前診斷第四期的口咽癌。他只有五十四歲。如同許同初聆癌症診斷的病人,尤其是年輕的患者;他震驚、憤怒,動輒對我們的秘書、護理人員大罵。不知道為什麼,我面對這樣的病人時,好像特別有一股禪意,他愈是生氣,我愈是不慌不忙地幫他理出頭緒,給他一個能集中他的所有怒氣、能量的焦點。這樣的病人常常被認為是“惡質”、“難纏”的病人,其實他只是慌亂,不知所措;他的內心真正是有個可以融化冰山的溫柔火種的。我的放射線治療科同事好幾次說要建議傑姆去看精神科醫生。我說:「傑姆沒有精神病。你看著好了,他會改變的。」如今,傑姆已經病情緩解,恢復健康。他說話舉止溫和有禮,完全與一年半前的他不可同日而語。

幾天前,我在醫院走廊碰見傑姆和他的太太。他們告訴我,傑姆的舅子因為呼吸衰竭,住在加護病房。電腦斷層掃描顯示有縱膈腔腫瘤。我對他們說了些安慰鼓勵的話;但是因為我並沒有接到任何和會診請求,所以也就沒有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。當瑪麗和傑姆請求我和他們見面談談時,我知道他們是要問我對瑪麗的哥哥病況處置的意見。

原來,瑪麗的哥哥威廉已經在加護病房住了五天了,病情卻仍然沒有好轉。原先是用正壓氧氣面罩(BiPAP),兩天前開始接上人工呼吸器(ventilator)。瑪麗是她哥哥的醫療照顧代理(health care proxy*)。加護病房的醫師給瑪麗簽了一個氣管鏡檢查的同意書(Informed Consent);週五的下午一點就要做這個檢查。我跟瑪麗和傑姆見面時,已經是中午十二點。他們覺得加護病房的夏馬醫師(Dr. Sharma)這麼多天來很少與他們會面,或解釋病情原由、發展。他們希我能閱覽威廉的病例,提供我的意見。

當病人或家屬抱怨醫生沒有解釋病情時,真象是有幾種不同的可能性的。少數醫生確實是權威至上,惜言如金,不給病人有什麼發問或反對的餘地。多數情況則是因為隔行如隔山,病人及家屬不了解醫生的說明,也不知道該問什麼樣的問題,儘管醫師做了說明,他們還是感覺醫生沒有解釋病情。而夏馬醫師的確是屬於前者;別說是對病人或家屬,即使是對加護病房護理人員及其他的醫師同事,也鮮少溝通;是自認權威,“(廢話少說)照我說的做”型的醫生。

我先確定瑪麗明白她哥哥的意願,也就是在他因氣管插管,無法說話的情況下,瑪麗能代理他,要求另一個醫生的處置意見。威廉在五天前,住院的第一天,電腦斷層掃描就顯示許多腫大的縱隔腔淋巴結,高度懷疑是肺癌轉移至淋巴腺。我很驚訝事過五天,夏馬醫師沒有照會胸腔外科,或腫瘤科醫師。夏馬醫師的專業是胸腔內科,及加護病房照顧。他在病人住院五天,沒有好轉之後,給家屬簽了氣管鏡檢查同意書,但是家屬並不明白這個檢查的用意何在。

今天肺癌的診斷,除了傳統的病理檢查之外,幾乎常規地需要進一步做腫瘤基因檢查。這有賴於足夠的切片標本,才能有充分完整的病理分析。除非腫瘤長入主要呼吸道內腔,氣管鏡受限於腫瘤的位置,及器械的使用,不僅常常得不到診斷,更別提有足夠的標本做各種必要的病理分析。我的看法是與其做氣管鏡檢查,應該照會胸腔外科同時做氣管鏡及縱隔腔鏡檢查;尤其是後者,是最有把握能拿到足夠診斷分析的淋巴結標本的。

我告訴瑪麗和傑姆,也許夏馬醫師建議做氣管鏡檢查是有其他的原因;但是若是為了組織切片(tissue biopsy),我就不贊成“先做個氣管鏡檢查再說”的做法。問題是夏馬醫師已經排定在一個鐘頭後就要給威廉操作氣管鏡檢查,我能不能有效的與他溝通?尤其是在沒有被正式會診的前提下。明知道夏馬醫師不是容易溝通的人,我可能是自找麻煩,可是卻因為自以為是的正義感做遂,我還是決定跟夏馬醫師談一談。我請瑪麗先知會夏馬醫師,然後打電話給他。

我先說明威廉、瑪麗、傑姆和我的關係,以及我是在他們的邀請和要求下,查看了威廉的的病歷,及電腦斷層影像。我很小心翼翼地解釋,我可能並不知道他的完整的病情,但是看來他大概是有肺癌。我接著說,我明白您決定今天下午要給病人做氣管鏡,請問這是為了病理診斷,或是有其他的用意嗎?(有時候,病人有很濃稠的呼吸道分秘物,造成持續呼吸困難;氣管鏡可以幫忙清除分秘物)。

「氣管鏡檢查是要看看能不能拿到一些細胞做病理檢查。」夏馬醫師這樣回答。

我說:「是不是可以考慮會診胸腔外科醫師同時做氣管鏡及縱隔腔鏡,比較有把握能得到足夠的組織標本,供病理檢查?」

接下來的五分鐘時間,我們的對話急轉直下。基本上,夏馬醫師如同一鍋沸騰的油鍋,在電話的一端對我指責怒罵。

「我不需要你告訴我可以做什麼事,不可以做什麼事。你只是個腫瘤科醫生,你的本份只是在開化學藥,你懂什麼癌症診斷?你這麼愛做主張,我要你就接手當他的主治醫師!你超越你的本份,我要到醫師人事室告狀!」

這時候,我的心跳加速,持電話筒的手不住地發抖。我不甘示弱地說:「對不起,我不是只會開化學藥,我還很會診斷癌症!請你務必要去醫師人事室打報告!」

那一整個下午,我擺脫不掉深受傷害的感覺,看病人無法完全集中精神,心情沮喪了好幾天。而儘管家屬的質疑,在夏馬醫師的威言恐嚇下,威廉還是在那天下午做了一個沒有任何診斷結果的氣管鏡檢查。幾天後,胸腔外科醫師在做縱隔腔鏡時,又重複做氣管鏡。如同我的預料,是縱隔腔鏡的淋巴結切片,提供了病理檢查結果,判斷是小細胞肺癌。因為家屬的要求,夏馬醫師終於在病人住院兩週後對我提出會診要求。

說我跟同事吵架的故事是很羞愧、傷心的。人生的失敗與逆境,也許能提供反省、學習的機會。我想試著從病人,夏馬醫師及我自己的觀點重新看這件事情,希望學到一些經驗與教訓。

美國的醫師訓練及醫療體系有許多的缺點。頭痛醫頭、腳痛醫腳,缺乏深思熟慮地整合病人所有問題,掌握各種問題的緩急情況,是我常見的年輕醫生容易犯的錯誤。有些醫生動輒會診,是因為懶得自己好好去分析病情,想出原委;或是怕忽略某些細節而惹上醫療糾紛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我倒是很尊敬不濫用會診的醫師。但是因為自視過高,該會診而不會診,堅持閉門造車,則正是威廉的病例的情況。威廉的急性呼吸衰竭也許不全是肺癌造成的,縱隔腔的大腫瘤至少是他的病情的重要肇因。如果時光倒流回去三週前,我還是會告訴夏馬醫師,他一開始就應該照會胸腔外科,做縱隔腔鏡淋巴結切片,以便能儘快診斷及治療威廉的癌症。

某些手術或醫療處置,病人或家屬會被要求事先簽具同意書。這是常規的醫療手續,天天都有的事;然而我想多數醫師在要求病人簽同意書時,鮮少思考同意書的用意與精神。同意書(Informed Consent)的用意是在幫助病人了解手術的原因,及手術的可能危險性或併發症。除此之外,也要說明不做手術的後果,有無 其他的替代醫療措施(alternative options)。同意書的出發點真正是在保護病人的權益,但今天多數人把同意書看成醫護人員避免法律訴訟的盾牌,於是簽具的過程往往流於形式,缺乏必要的討論及問與答的過程。

瑪麗並不明白為什麼威廉需要做氣管鏡檢查。從這個檢查能期待什麼樣的結果?如果不做的話,有什麼其他的替代方案?但是面對醫師的權威,不是太多病人有足夠知識質疑醫師的建議的。

內科專科醫師並不是以操作手術或手續(procedures)做為我們的專業,然而每一個內科次專科似乎過度強調某些手續的重要性。例如心臟科醫師的心導管術,腸胃科醫師的胃鏡、大腸鏡,血液腫瘤科醫師的骨髓穿刺,或是胸腔科醫師的氣管鏡。偶而我遇到很困難的血液科病例,答案很少來自骨髓檢查。任何這些侵襲性檢查都有其危險性及有限的臨床診斷、治療價值。做為一個思慮周延的醫師,做這些檢查,絕不應是因為“我能”,而是它真正對病情有助益才做。這對骨髓穿刺而言是事實,我不輕易建議骨髓穿刺檢查,因為不願病人忍受骨髓切片的劇痛而沒有診斷治療的價值。我敢說氣管鏡檢查對肺癌診斷也多數時候是不充分,甚至完全沒有幫助的。內科專科醫師的精湛醫技來自仔細聆聽病史,聰明的分析判斷,以做智慧合理的檢查治療建議;絕不是以做了幾千個骨髓穿刺或幾百個氣管鏡檢查為傲。

在夏馬醫師已經決定給威廉做氣管鏡,而瑪麗也簽了同意書後,我卻跟他唱反調。也許我讓夏馬醫師沒面子,雖然我以為自己很小心翼翼地向他解釋我的看法,我畢竟沒有說服他,而且還惹得他大發脾氣。如果時光倒流,我會因為預知夏馬醫師的可能反應而保持沉默嗎?我想我是辦不到的。這個世界就是這樣,有些事情是不能妥協的。我的遺憾是居然讓自己失去冷靜,被夏馬醫師激怒。我的另一個遺憾是沒有阻止夏馬醫師做那沒必要的氣管鏡檢查…

 

*Health Care Proxy 通常是熟悉病人意願的家屬,在病人因病喪失神智,或因氣管插管,無法表達意見時,能替病人做重要醫療決定的法定代理人。

 

胡涵婷  11/1/2013  Boston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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