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出頭的惠寧(假名)原本為了想要懷孕,吃了一陣子的排卵藥,後來覺得乳頭發痛,就又停止用藥。之後沒多久,惠寧突然覺得兩邊乳房變得非常的硬,覺得不太對勁,趕緊到醫院檢查。檢查結果判定是第四期,因為已經轉移到骨頭與肝臟。

一聽到醫師這麼說,陪同惠寧前來的丈夫臉色刷的一下子發白。

惠寧又問醫師:「請問第四期就是末期嗎?」

醫師回答:「是的,四期就是末期。」

或許因為消息太過震驚,惠寧本身沒有太大反應,可是看看先生已經是一副快要嘔吐的表情。

「有的四期的,聽說也可以活個十幾年?」惠寧小心翼翼的問。

「沒有,頂多4-5年,沒辦法治癒,頂多能控制而已。」醫師斬釘截鐵的說。

對於乳癌的分期是依照腫瘤大小、腋下淋巴是否轉移,遠處是否轉移來界定。一期乳癌,腫瘤小於2公分,沒有淋巴轉移;二期乳癌,腫瘤在2公分以下或在2至5公分之間,但有腋下淋巴結轉移,且轉移淋巴結在4顆以下;或腫瘤大於5公分,但無腋下淋巴結轉移;三期乳癌:腫瘤大於5公分且有腋下淋巴結轉移,或任何大小腫瘤合併淋巴轉移4顆以上,或胸壁皮膚,肌肉有癌細胞侵犯;四期乳癌:已有遠處器官轉移,常見部位為骨骼、肺、肝、腦等。

在國外,當發現已有遠處轉移時 ,醫師為了減緩病人心理上的衝擊,通常會告知病人已經轉移,較少用「四期」或者「末期」這類字詞。而在我們的文化裡,「末」這個字意指事物最後的階段,通常給人一種即將結束的感覺,因此在告知病人病情時,應該避免用到較為負面的字詞,不讓病人覺得失去所有的希望。

當癌細胞轉移後,相對於原位或者其他期別,在治療上會比較困難。但是隨著醫學的進步,五年存活率也可高達20%,同時也能夠擁有很好的生活品質,所以雖然已有轉移,也不能輕易放棄治療。惠寧的醫師在告知之時,或許是抱著事事求是的態度,按照所謂的科學數據回答。但是其實也應該考慮到病人的感受,以同理心來設想病人的惶恐與害怕,婉轉的分析病情,並且協助做出最好的治療選擇。醫師面對的,不該單單是疾病,而是病人本身。人,才是最重要的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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